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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婚外情取证:十万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判

2023-09-27 次浏览 分类:婚外情调查

十万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判 给付彩礼的行为在法律上的解释为以结婚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与,由此看来,如果男女最终没有走向婚姻殿堂,那么给付的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结婚了的话是要不回来的,但是法律也有特殊规定。今天诉宁网小编就带您一起了解下十万的彩礼钱离婚怎么判。  一、彩礼钱离婚怎么判  1、彩礼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二、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法律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厦门出轨取证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所以即使返还的话,涉及的主体也比较多。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十万的彩厦门市婚外情调查礼钱离婚怎么判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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